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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6-08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民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成立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

  (一)职能

  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是负责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最高机构。统筹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各地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并实施监管;聘任与管理全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对全省丙级旅游民宿等级实施评定与复核。

  (二)组成

  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分管旅游民宿工作的领导组成。

  (三)办事机构

  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四)职责和权限

  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依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等有关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

  2.授权和督导各地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负责指导、初审和推荐全省乙级、甲级旅游民宿;

  4.组织对全省丙级旅游民宿的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5.聘任和培训省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

  6.督促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地等级旅游民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7.指导全省旅游民宿标准的宣传贯彻及创新发展工作。

  二、市(省直管县)级旅游等级民宿评定委员会

  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成立本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依照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的授权开展以下工作:

  1.完成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其开展旅游民宿等级推荐、评定、复核工作;

  2.开展本地丙级旅游民宿等级的初评工作,向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本地乙级、甲级旅游民宿并备案;

  3.负责对本地等级旅游民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本地旅游民宿等级标准宣传贯彻及创新发展工作。

  三、河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姜继鼎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副主任:孙鹏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成  员:王培根 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处长

  张萍 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三级调研员

  刘根成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谢绍全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郭金平 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周朝阳 平顶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郝明林 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李文山 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红兵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副局长

  孙向召 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忠民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吴验兵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胡明刚 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书超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姜波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红生 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晋振方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朱伟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吕启东 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田孝军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董栋 巩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鲁庆武 兰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党晓叶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俊 滑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杜培红 长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主任

  冀文晓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安新 永城市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方森 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伟鹿 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戚焓 新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河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王培根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