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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宿应与社区“共生”

发布人:邹开敏   发布时间:2023-02-13

城市民宿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商业模式,盘活了城市闲置资产、提升了城市的旅游接待能力,为游客提供了与标准酒店不同的服务、带来了不一样的旅游体验,深受年轻游客的喜爱。与此同时,城市民宿带来的噪音问题、安全问题、管理问题等,使其所在社区和社区居民受到很大干扰,有些城市民宿被社区居民投诉。如何扬长避短,学会与城市和社区“共生”,实现共同发展,是城市民宿可持续化发展面临的课题。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处理好与社区居民的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就意味着,没有良好的邻里关系,城市民宿就不能合法经营。在城市民宿纠纷事件中,社区居民和民宿主、游客通常是对立的。如何处理好与所在社区的邻里关系,是城市民宿经营和发展的首要问题,需要民宿经营者、在线旅游经营平台等采取有效措施,对城市民宿所在社区的邻里关系进行协调。一方面,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和行政监管有缺位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监督功能,强化民宿经营者提升维护民宿所在社区邻里关系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对民宿房客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劝导、制止。同时,民宿经营者要积极装备智能化安全设备,包括智能门锁、火警报警器、防盗报警器、智能电表、空气质量检测设备、降噪设备等,解决民宿在扰民和安全上的问题,尽量降低邻里的投诉。另一方面,在线民宿经营平台应加大对平台内的城市民宿的监管,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强化自身责任和担当,如有专家就建议民宿平台在城市民宿数量较大且位置集中的社区设置相应的联络员,对社区居民的投诉及时回应,实地走访,对民宿入住客人的不当行为进行劝诫、引导等。

二是主动与社区分享利益并创造价值。现实中,作为“二房东”的民宿经营者几乎不关注与社区邻居的关系,更谈不上利益的连接,导致邻里投诉较多。因此,城市民宿要主动融入社区,在浅层次上融入的方式是民宿经营者可以考虑聘请所在社区、小区或楼栋里的邻居参与民宿的经营,如从事民宿管理和保洁等工作,实现利益上的共赢。或者考虑逢年过节为社区、小区或楼栋的邻居赠送一些小礼物,拉近与邻里的关系。深层次融入的方式就是考虑参与社区的更新和改造建设。城市民宿多位于具有一些历史文化氛围或“市井烟火气”浓厚的老旧街区,作为展示城市文化的窗口,其个性化、重体验、在地化属性特征十分契合当下老旧街区改造的目标。因此,民宿经营者和民宿平台要积极参与所在街区的更新和改造工作,通过参与社区更新改造的规划方案、打造社区公益文化设施和敬老爱老行动等,共同将老旧街区改造成一个能让游客感受城市肌理和历史风貌的旅游目的地、能提升本地居民生活品质的生活场所。目前,成都和上海的一些城市民宿经营者、民宿平台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成功案例。

三是积极为游客提供具有本地特色的民宿体验和服务。目前,选择入住城市民宿的游客的旅游动机之一就是希望能切身感受所在城市的气息,深入了解这个城市的文化特色。但是,大多数的城市民宿在风格上都习惯模仿其他国家或某一种“网红”风格,没有与在地的文化和生活气息紧密联系,再加上没有融入民宿经营者个人独到、特殊的气质和品位,也就无法成为一个有生命力和吸引力的民宿。因此,从民宿经营者角度来讲,要积极探索民宿的本地化,有效植入本地文化,通过不断挖掘创新,在民宿中注入文化内涵和个性化表达,使民宿成为一个感受在地文化魅力、陶冶生活情操的场所。此外,城市民宿经营者要积极为游客提供贴心的在地文化旅游导览服务,将民宿与本地游览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增强游客的体验感。从政府规划和管理者角度来讲,要重视民宿的规划与布局,将城市民宿的发展与社区发展匹配起来,除景区附近街区的民宿规划外,老旧街区、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都可以考虑适当规划出更多的民宿供给,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民宿集群品牌。此外,政府还要对城市民宿经营者在探索在地文化融入的过程中予以支持和帮助,发挥文化和旅游部门、行业协会的作用,对城市民宿经营者进行适当的前置引导、培训,保障城市民宿顺利融入在地文化。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所)